丈夫刚出冤狱 广东何清香又被冤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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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广东省梅州市城区法轮功学员何清香女士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被非法判刑六年并勒索六万元罚金;她丈夫涂晴光二零二一年十月才出冤狱。

十年多来,何清香与丈夫涂晴光聚少离多。夫妻俩二零一零年十一月被绑架,而后都被冤判三年半,涂晴光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结束冤狱从梅州监狱出狱回家;何清香于次月从广东省女子监狱出狱回家。

夫妻俩团聚不到四年。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上午,涂晴光在梅江区东郊派出所附近的客家公园讲真相时,被东郊派出所警察绑架,同年七月,被梅江区法院非法判四年半刑,于十二月二十六日被劫持到广东省韶关监狱继续迫害。

涂晴光还未从冤狱回家,何清香再次遭到绑架迫害。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上午早上七点左右,何清香在准备上班时,被早已在其住房附近等候的国保及金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抄家,抢走大法经书等私人物品,后被劫持到梅江区(芹洋)看守所非法关押。当天九时左右,法轮功学员曾繁杰也被绑架,后被劫持到梅县区(扶大)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九点半,梅县区法院非法庭审曾繁杰、何清香。九月二十三日下午三点半,梅县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何清香、曾繁杰两位法轮功学员,仅二十分钟就草草收场。何清香、曾繁杰委托的辩护律师为当事人做了无罪辩护,并在庭审中质疑法官和检察官所指控之事,缺乏事实依据,罪名不成立。

两次非法庭审参与者有梅县区法院吴文龙、张巧玲、钟小玉、张旭辉和梅县区检察院的郭秀霞、彭世强。

二零二一年十月涂晴光出狱回家,不久却等来了妻子被非法判刑的消息。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何清香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六万元罚金;曾繁杰被非法判刑八年、勒索八万元罚金。


相关责任人
1、梅县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电话:0753-2589713
2、梅县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长)吴文龙,男,13823800298 、0753-2593656(宅)
3、梅县区法院审判员张巧玲,女,13502523608
4、梅县区检察院检察员(第一检察部人员)郭秀霞,女,1981年2月25日出生,办公:0753-2589695、13549150938,原控申科副科长
5、梅县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21年9月左右起任)张小兰,13802368216,2014.10-2015.03任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常委;2015.03-2021年8月左右任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常委、梅县区委统战部部长
6、政法委专职副书记(2011年在职-)(分管反邪教)原610办主任(2016年左右-)肖耀宗住宅电话:2312683,手机:13902789902
7、梅县区检察长(2020年12月起任)李培军,男,1973年1月生,汉族,梅州市五华县人2017年10月代理检察长-2020年11月兴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检察长
8、梅县区法院代院长(2021年10月起任)毛嘉鹏:13502375511,住宅:2199511,原梅州市中级法院刑庭庭长,原五华县法院院长(2009年12月-2016年3月),原丰顺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6年3月-2016年11月代院长,2016年11月-202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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